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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稿:重拳出击,贪官落马
200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贪系统受理案件375件,立案117件,其中大案31件,要案2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8.6万元。受理渎职侵权案件15件,立案4件,查处5人。一批贪污腐化分子都绳之以法。这里我们选取其中的几个案例,以起到警示作用。
2002年8月,原兵团城乡房地产开发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经理白生俊因为贪污、挪用公款596万元,隐匿会计凭证,被农六师分院立案侦查。这是兵团检察系统办理的首例“零口供”经济犯罪特大案件。
这一案件3名共犯有两人在逃,犯罪嫌疑人白生俊拒不供认罪行,案件的犯罪事实全部用间接证据来证实。该案起诉后,法院判处被告白生俊无期徒刑。
2002年11月13日,王新军挪用233.9万元公款一案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处王新军有期徒刑12年。
王新军原是中国农业银行兵团石河子支行136团营业所主任。1997年4月
,他因涉嫌挪用公款畏罪潜逃,2001年9月被抓获,同年10月31日,被依法逮捕。
经审查:1994年9月至1996年5月期间,王新军利用担任136团营业所主任和信贷员的职务便利,采取盗用他人帐户的手段,冒名贷款人233.9万元用于个及他人的经营性活动。案发后,还有110余万元公款无法追回。
第三个案件是农二师焉耆医院医生索要药品回扣40万。
“焉耆医院部分医生索要药品回扣,希望你们来调查。”2002年7月,农二师检察分院收到一封举报信。
农二师检察分院立即组成办案小组,经过调查取证,一举抓获了涉嫌行贿的药商,并查证了该医院12名工作人员索要药品回扣19万元的事实。
不久,又有13人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出涉案款近20万元。
王芳原是新疆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粮油加工厂一分厂副厂长。2002年9月,她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继续追缴赃款104339.29元上缴国库。
从1998年至2001年,王芳在芳草湖农场粮油加工厂任出纳期间,以支付运费、材料款、工资等名义,采取用现金提款、转帐支票划款和收取现金不记帐及以“大头小尾”开具现金支票等手段,先后27次侵吞公款362054.31元。
2002年5月1日,当检察人员出现在党永福面前时,他喃喃地说:“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在携款30余万元潜逃7天后,他被伊宁垦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戴上了冰凉的手铐。
2002年4月25日,伊宁垦区检察院接到报案,农四师楼兰酒厂南疆片区销售经理党永福在收取客户30余万元酒款后不知去向。
根据酒厂提供的线索,党永福在临逃前曾往一张在四川开户的龙卡上存过钱。办案人员刘力、闫峰乘飞机赶到四川某银行,办理了冻结手续。
同年4月29日,有人打电话,询问银行为什么冻结了他们的货款。检察人员意识到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不久,党永福在西安被抓获。
2002年8月5日,被告人党永福因贪污罪,被伊宁垦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同年9月18日,农四师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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