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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稿:电力设施遭遇盗窃令人忧
新疆日报记者
旷健
这两天,席卷新疆的大风让一些地方的电力设施损失不小,但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对于电力设施而言,盗窃之害远远猛于风灾。被大风袭击倒地的输电铁塔十之八九是被人偷走了塔台角钢和大螺丝。
据了解,2002年新疆共发生各类涉电案件522起,其中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53起,损失380多万元。因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涉及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学习、工作及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损失则难以估量。
为了防止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新疆电力公司已是多方防范并加强管理。他们将输电铁塔上的大螺丝打毛,令盗窃破坏者无法拧下来;输电铁塔5米以下螺丝全部用电焊焊死;铁塔基础螺丝,则采取打水泥墩防护帽办法进行保护;在新建输电铁塔上采用新设计的防盗螺丝螺帽;变压器上加装防盗锁等等。但尽管如此,新疆电力设施盗窃破坏的案件仍然居高不下。2000年冬季,新疆风力发电公司从荷兰进口的风力发电电力设备、电缆被盗,损失45万元。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电力设施破坏群体中流行着这样一个口头语:“要想富,偷线路,一夜就是个万元户。”于是,他们结成一个个“偷运销”团伙,甲地盗窃,乙地销赃。他们明明知道铝铜属于国家贵重有色金属,偷的就是这个贵重,一偷就是几千米。偷窃者如此,销赃者也如此。记者在新疆电力公司偷拍的录像中看到,一卡车盗窃的电线线缆和其他被砸坏的电力设施拉倒一家废品收购站销售,废品收购站的人问都不问哪里来的,只是和窃贼侃价,双方觉得价钱合适,马上过磅进行现金交易。而有的废品收购站后面就是小冶炼厂,这些收购来的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很快就熔化在滚烫的炉水里,到时候一点赃迹都找不到了。
这类案件屡禁不止,除了折射出我们的打击力度有待加强,还折射出我们的有关管理方面的漏洞。废品收购站点过多过滥,准入门槛太低,什么人都可以办个收购站。一些废品收购站不仅仅是被盗窃电力设施的销赃点,也是冶金、油田、通讯、铁路、市政等器材设施的盗窃破坏者销赃的出路。
所以,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准入制度很有必要,严格的审批制度是卡住这类案件第一关口;而对于已准入的现有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有关部门应按公安部《关于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厉打击盗窃生产性废旧金属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彻底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业。对收购冶金、油田、通讯、铁路、市政等器材、设施、材料的,一律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对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降格处理。”这是一个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万不可“严打”一阵风,风过偃旗息鼓。
其实,电力、冶金、油田、通讯、铁路、市政等器材设施的管理不仅仅是某个主管主营部门的事,而且是一个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的事情。它既包含着主营主管部门的主要管理,也需要教育、法律、道德等多方面的配合;还需要公安、工商等各部门以及各地州县市乃至乡镇村各级政府的配合。虽然,自治区已成立了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然而,我们还是要清醒地意识到,保护电力设施不遭受盗窃破坏可谓“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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