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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民(宗)委、新疆日报社、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联合举办了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全区各地群众踊跃提名,各地州市、各部门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上报,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确定40位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2007年已当选的全国道德模范刘玉莲、艾尼·居买尔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庄仕华、阿布力孜·努来克、王建贞、李金昌、吾拉音·赛甫、宫立辉、梅莲、闻守国即为自治区道德模范,不再公示和参与投票。
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今天在新疆日报、天山网、新疆新闻在线网刊登候选人的简要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刊登自治区道德模范选票、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公示和投票从即日起到2008年5月20日止。对候选人若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邮编:830003;电话:0991—2391881、2398004;电子邮箱:daodemofan@163.com。
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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