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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新作--奎屯电视中心论苑
编者按:
多年来,奎屯广播电视局一直把抓队伍、抓理论、抓节目、促质量作为双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立局之本,宣传之基,动力之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这个局广播电视新闻、社教和文艺宣传,一年一个新台阶,获奖数量和级次在全疆县市局名列前茅。今年1到8月,外宣用稿达1200多条(含中央、省(自治区)、州三级),采用次数再占全疆县市级外宣鳌头。
这次奎屯局电视中心一次就选送了10篇可供发表的论文,又创县市局论文选送新高。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活水之源来自“三抓一促”。现将该局电视中心论文予以刊登,以飨读者。
做好热点引导的报道
刘咏梅
搞好舆论监督是展现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新闻媒介具有战斗力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应掌握舆论监督的辩证关系,把握好热点问题报道的选择,是一个必须慎重对待和解决的问题。
在越来越开放、文明程度日益提高的时代,每天都有大量的热点问题出现。面对五花八门的“热点”新闻工作者应当真实而不是虚假的,客观地而不能片面的、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反映。在一些热点问题突然出现后,而又不能演变即出现在人们面前时,这就需要新闻工作者首先做到冷静思考,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使我们的报道符合全局整体的利益。例如:一些部门向个体工商户乱摊派、乱收费问题曾一度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批评报道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通过报道,一些部门纠正了乱摊派、乱收费的问题,消除了个体工商户与执法部门之间的矛盾,沟通了各方面的关系,促进了相互理解。又如今年年初奎屯市出现了出租车司机群体上访事件,由于新闻工作者把握住了这一问题矛盾突出点,经过客观冷静分析和去假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梳理,拂去热点喧嚣的外壳,防止了盲目“追热”,进行了客观、实事求是的系列报道,迅速上访司机中引起反响,因而配合市委、市政府妥善解决了事件。从一定意义上促进了社会稳定。如果我们一味的回避这些问题,只能失去群众对党、政府以及新闻媒介的信任,甚至会引起人们的逆反心理,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实行热点引导,并不一定是批评和揭露。准确反映群众的合理呼声,督促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也是舆论监督的有效形式。过去我们在打假维权宣传上,坚持对不法行为进行曝光,政府满意、群众称快,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而今消费者也敢于站出来,揭露和批判那些让人深恶痛绝的不法行为,依靠法律手段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正是我们希望出现的宣传效果。同时,它也警示媒体舆论监督决不是刻意猎奇、热点引导不是哗众取宠,追求什么“轰动效应”,其目的要形成正确舆论,推动社会进步。在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辩证关系上,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报纸上的批评要实行‘开、好、管’的方针”,这里的管,主要是有社会效果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新闻工作者在选择监督题材时,必须讲究科学性,要把握一个量、一个质的要求,要有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的正确态度。一般来讲,热点问题往往是政府工作的难点,新闻工作者应牢记社会责任,对热点的报道,只能是帮忙不添乱,“降温”不能“升温”,“化解”不去“聚合”,要通过我们的报道,对热点症状活血化瘀,解热止痛,消除隐患,使矛盾逐步转化。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掌握好政策,准确把握报道时机。二是要选准报道角度,做到适量精当,要通过宣传,使人们认识到党和群众利益的一致性。我们采取的一些过激性政策、措施,如破产、下岗等不得已损害极个别群众利益的作法,也是为最终使他们生活的更好的临时性手段,目的还是为实现共同富裕。如果我们的报道起到这样的引导作用,群众就会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我们的热点引导宣传就见到实效。假若我们的报道只是就困难报道困难,又是政府部门一时解决不了的困难问题,就会增添群众怨气,其结果只会激化矛盾,不利于安定团结,热点引导反而成了舆论误导。因此新闻工作者一定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热点问题的选择,通过热点报道促进问题解决,促进大局稳定,同时还要为观众着想,努力把稿件写得深入浅出、引人入胜,既要符合党的政策,又要让观众听得懂、喜欢看,最大限度地减少热点可能带给社会的负效应。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好热点问题的选择,这不但要我们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同时也必须坚持开展正确的舆论监督,只有二者兼顾得当,相辅相成,才能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无误。在把好舆论导向关中,我们应十分重视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要不间断地学习理论,学政策,充分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把握时代的脉搏,在热点问题的引导上,做到头脑清醒,分寸得当,心中有数,使我们的宣传不脱离实际,不偏方向。
(作者单位:奎屯电视台)
(本文编辑:夏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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