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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2期 (总71期) ![]() |
奠基与提升--交流借鉴
强化电视节目的传播价值 马来顺 阎江
电视节目传播价值的形成和传播价值的高低源于电视节目的制作全过程。从题材的选择、立意的确定、策划与构思,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乃至节目整体包装,无时无处不把优化节目质量和强化传播价值作为工作的重心,并且贯穿始终。把追求新颖、精当、完美和高品位作为每个环节共同追求的目标。每个环节、每道工序都为提高传播价值而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把电视制片人、传播人的传播价值意识最终转化为具有较高的传播价值的电视产品而传播给电视观众。 所谓传播价值观念,是在长期的电视传播实践活动中,对所传播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的传播价值形成的一种隐含信念、主张和态度。在一定意义上来讲,传播价值观念是电视传播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综合体现。电视传播人对自然、对社会、对客观世界诸多事物乃至对人生意义的看法,从根本上决定着其传播价值观念。因此,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确立正确的传播价值观念的思想基础和政治支点。 正确的传播价值观念,反映在为谁传播和为什么传播,传播什么和不传播什么,因此,作为电视这个大众传播媒体的传播人,树立正确的传播价值观念,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从根本上强化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传播价值的关键所在,也是确保电视传播事业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客观的传播价值标准 电视传播人在树立正确的传播价值观念的同时还要把握客观的传播价值标准。如果没有客观的传播价值标准,纵然有正确的传播价值观念,也难以做到对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传播价值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价和认同。因此,电视传播人对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的传播价值标准,即对电视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群众性、创新性、实用性等,必须具有客观、全面的认同和科学、准确的把握。 三、健康向上的传播价值取向 此外,传播还应注意价值取向。所谓传播价值取向,是指电视传播人对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可传播性的认同和选择的倾向性。电视传播人的传播价值取向,影响着所传播的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传播价值的高低;决定着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的传播导向。健康向上的传播价值取向,主要除表现在对客观的传播价值标准的认同外。还表现在所传播的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高扬社会主旋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满腔热情地歌颂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新成就、新创造、新经验以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有利于激励人们奋发进取的精神和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力戒传播粗俗、庸俗的电视文化,避免电视荧屏污染和精神污染。 四、丰富多彩的传播价值内涵 不同的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因其类型、题材、内容、表现形式、创作技巧等的不同而其传播价值内涵有所差异。其传播价值内涵越丰富多彩,那么传播价值也就越高。 那么,电视节目或电视作品的传播价值内涵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一般说来,主要表现在是否对社会进步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是否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产生经济效应及经济效益;是否对电视观众具有文化启迪、感染作用;是否具有观赏性、借鉴性和指导性;是否能提高观众艺术欣赏水平、艺术鉴赏能力和审美情趣;是否记录和反映人类社会现状及发展状况;在创作方面是否可供学术研究、探讨和借鉴;是否具有与同类电视节目竞争的能力。概括起来就是是否具有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审美价值、史料价值、学术价值和市场价值。 (作者单位:河北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