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宪法重大现实意义深远历史意义

肖蔚云

    我国1982年宪法是一部好的宪法,它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尔后经过1988年和1993年两次部分修改,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党的十五大总结了新的经验,宪法的部分条文已不适应于新的情况。1999122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宪法修正草案,19993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条文虽然不多,但内容涉及我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将邓小平理论上升为宪法指导思想

  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制定宪法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是宪法的灵魂。它和宪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影响宪法的发展方向、基本精神和特点。不同类型的宪法有着不同的指导思想。十七八世纪资本主义的宪法是以自然法学派的理论为指导思想制定的,20世纪产生的社会主义宪法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对宪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次修改宪法,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序言,说明邓小平理论不仅是载入党章的指导思想,而且是规定在宪法中的宪法指导思想,具有国家指导思想的法律地位。它将对我国宪法的发展方向、基本精神和特点产生深远的影响,成为全国人民的行动指南。

  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不是简单地写上一个伟人的名字,而是写入以他为代表的一种指导思想,这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的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宪法序言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这就使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更加完善、更加明确。

  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说明它是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理论,没有别的理论能够代替它。它是坚持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宪法理论;它是坚持一手抓社会主义建设、一手抓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理论;它是坚持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宪法理论;它是坚持实行“一国两制”方针、和平统一祖国的宪法理论。

          摒弃人治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它对于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法律是人民在党领导下制定的,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主张的体现。依法治国就是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来管理国家,使民主法制化,这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

  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经济生活中贯彻自主、平等、诚信等原则,就必须实行法治,使经济生活法制化,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依法治国是我国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是我国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成果。依法治国的提出标志着我国的两个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依法治国,可使我国人民更自觉地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的总章程。宪法中增写了依法治国,全国人民、各机关、各政党毫无例外的都必须遵守,并从各个环节上推行依法治国,长期不懈地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复杂工程,它不是短期内能做到的,写入宪法意味着我国将长期坚持依法治国,成为法治国家。

  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标志着我国从此摒弃人治,走向法治,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长期实行人治。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情况有根本的改变,但人治的影响、权大于法的问题并未很好解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在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依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具有深远的意义。

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策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根本制度包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经济制度是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决定社会经济制度性质的关键,因此宪法规定了经济制度和政策,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我国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经济制度不断深化的认识而不断完善的,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宪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是逐步加深的。过去的宪法比较重视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这当然是对的,但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则认识不足,规定它们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说明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很发达,需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这次修改宪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我国实行的经济制度和政策作了更加完善的规定,使经济制度和政策更加符合我国实际。这些规定指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它将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并上升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这将有力地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农业、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农民、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

20年经验21世纪方向

  宪法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我国宪法是我国已经走过的道路的经验总结。刘少奇在1954年作宪法草案报告时就指出,1954年宪法是我国近百年来历史经验的总结,是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经验的总结。1982年宪法也是这样,回顾了我国100多年的历史,指出中国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

这次修改宪法是对我国近20年重大历史经验的总结。宪法修正案规定增写邓小平理论,因为邓小平理论是改革开放20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光辉旗帜,是2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的总结,是全国人民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结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制建设的发展经验中逐步总结出的国家基本方略。

总结过去,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面向21世纪。宪法从我国的政治、法律、经济三个方面总结了重要经验,有利于我们在下个世纪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依法治国,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完善我国的经济制度和政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维护宪法的稳定和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因此宪法的稳定性为各国所重视,一般对宪法不轻易作出修改,修改的程序也比修改普通法律更严格、更复杂。

  但是宪法的稳定性也视具体情况而定,当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宪法的规定已与这种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时,不修改宪法反而会影响宪法的实施,必须对宪法作出相应的修改以使宪法符合实际,就是说修改宪法的条件已经成熟,这时对宪法作出修改将有利于宪法的稳定。

  近年来我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十五大对此已经作了明确而深刻的总结,这时提出修改宪法,是比较适时的,修改后的宪法有利于维护其稳定性,在我国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宪法之所以具有权威,与其规定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并得到人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我国这次修改宪法正是将广大人民关心和支持的重要内容写入了宪法,这将使宪法更具权威,并具备得到更好实施的基础。

 

肖蔚云 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