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建设


    绿洲面积

  绿化面积已由解放初的1.3万平方公里增加到7.07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由当初的1800多万亩扩大到5700万亩。

  水土保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有4个地(州)、60个县(市)、农垦128个团场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其中25个县(市)实现了平原绿,使85%的农田得到了林网的有效保护;和田县因治沙业绩突出,被联合国评为“全球环境保护500佳”。受风沙严重威胁的策勒县是县城多次搬迁的国家级的贫困县,他们在风沙前沿引洪灌溉,营造防风固沙林193.5公顷,形成了20公里长、100米宽的绿色屏障。有效遏止了风沙危害。

  造林绿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5年共计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200万亩,封河封滩封沙育林1700万亩,造林保存率提高到80%以上,平原人工林面积净增1080万亩。根据第四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清查的数据,森林覆盖率由1978年的1.03%提高到1995年的1.68%。1996—2000年新疆各族人民再接再厉,用5年时间又完成造林面积1166.7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82.95万亩,封河封滩封沙育林783.78万亩。

  草地建设

  截止1999年新疆共建设人工草地 27.64万公顷、围栏草地51.71万公顷。

  防止沙漠化

  营造防风固沙林194.65万亩,封沙育林育草1390.58万亩,飞播造林0.5万亩,治沙造田及改造低产田113.22万亩。 水利建设修建了125座引水枢纽工程,修建输水干渠639条,总长约2.44万公里,输水支渠长约3.41万公里,灌溉斗渠6.67万公里,灌溉农渠11.88万公里,使新疆灌溉面积达6200余万亩。

  农村能源建设

  到1999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9.41万平方米,太阳灶1284台;兴建太阳能采暖房8.51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电源约1万户,200千瓦;安装小型风力发电机约2000户,装机300千瓦;兴建户用沼气工程471座,总容积4710立方米;农村基本普及省柴节煤炉(灶),炉灶热效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30%;农村中使用液化石油气用户达6.37万户,年用量9664.5吨;电炊用户16万户。农村能源建设已形成开发和节能10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其中总量可使农村能源有效供给增加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