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成就


    机构建设

  1971年成立了自治区综合利用办公室。1974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1976年5月22日,自治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正式成立,1979年6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成立,经过20多年的发展,自治区16个地州市和31个县(市)成立了环境保护局,53个县(市)设置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自治区成立各级环境监测站22个,环境监理站56个,成立了自治区环保所、环境宣教中心、环境信息中心等,区环保系统现有从业人员1965人。

  法制建设

  80年代自治区在防治烟尘污染、排污收费、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制定和发布了22项地方性环境法规;90年代区制定颁布地方性环境法规3部,资源法规8部,环境保护规章2项,环境保护部门规范性文件13项。

  生态保护规划

  生态保护规划:各部门在编制“九五”发展规划时,从不同的发展角度,不同的工作领域,都编制了涉及生态保护和建设内容的规划,先后编制和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规划》、《新疆生态建设规划》、《西部大开发——新疆开发规划》,《自治区防沙治沙若干规定》,以及《防风治沙工程规划》,《新疆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规划》,《“13211”环保行动计划》等一系列规划和计划。

  生态功能区保护

  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将塔里木河流域列为生态功能保护区,同年自治区环保局组织制了《塔里木河流域生态功能能区生态环境抢救性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议书》。同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上报了4个生态功能区保护待批。

  生态示范区

  截止目前,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进行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的县(市)共有5个,分别是沙湾县、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市、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阜康市。

  自然保护区

  目前,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已发展到23个,其中四个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6个;森林公园42个。

  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使有蹄类动物自成立初期不足千头的蒙古野驴和仅数千只的鹅喉羚,发展到现在的蒙古野驴2000-4000只,鹅喉羚1.2-2万只规模。布尔根河河狸保护区内的河狸数也由原来不足40只,发展到如今的800余只;从1995年以来,共查处偷猎案件21起,抓获偷猎分子210人,收缴藏羚羊4600余张;1986年,从德国、英国、美国引入18匹野马放养在原栖息地的准噶尔盆地。目的是繁衍后放归大自然,重建野生种群。目前,新疆吉木萨尔野马饲养繁殖中心的野马已进入生育高峰期,每年可产驹30至40匹,存栏的野马已有百余。

  绿色食品

  2000年度共有15家企业23个产品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